关于表彰2015-2016年度“文明处室、文明

管理部”及“创文明处室、创文明管理部”的决定

  各处室、各区管理部:

  2015-2016年,各处室、各区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心文化、提升干部员工的精气神为重点,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文明管理部活动,员工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贡献度明显提升,涌现出一批文明处室、文明管理部,为中心蝉联第十八届上海市文明单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明处室、文明管理部考评标准》,经各部门自愿申报、自评打分、中心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小组实地检查并听取汇报,中心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处、资金计划管理处为2015-2016年度“文明处室”称号,静安区管理部、嘉定区管理部、金山区管理部为“文明管理部”称号;授予纪检审计处为2015-2016年度“创文明处室”称号,长宁区管理部、闵行区管理部、青浦区管理部为“创文明管理部”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部门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中心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不断推进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创新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