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处室、各区(县)管理部:
近期,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发放周期延长,导致请求加快放款的信访诉求激增,为避免对本市住房公积金正常运营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风险处置工作,决定成立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马力
副组长:李朝兴、刘方定
成员:史阳、徐骞、盛华、何小英、聂飞舟、李奕辰、孔繁金
工作职责:
(一)研究决定重大风险处置决策,制定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发布相关应急处置指令;
(二)协调解决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统筹调配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监督应急预案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信访、舆情及其他重大风险事件情况汇报,及时掌握重大风险事件动态;
(四)协调中心与上级部门、其他兄弟单位、媒体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小组组成情况及职责
工作小组成员组成部门:办公室(信访办)、贷款管理处、互联网发展处、服务管理处、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
工作职责:
(一)做好接待疏导工作。由贷款管理处、办公室(信访办)、服务管理处、执法监督处派员成立三个应急接待小组,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认真听取并记录来访人的陈述,耐心安抚来访人的情绪,并严格按照规定口径和规范话术进行应答。办公室(信访办)同时做好接待场地和等候场地的安排,信访人员的引导和现场秩序的维持,并主动与大楼物业保安及公安部门取得联系,防止出现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二)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互联网发展处);做好服务窗口、12345市民热线、12329服务热线的舆情监控工作(服务管理处)。
(三)做好整理总结工作。信访接待、舆情监控等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和统计工作,每天下班前将情况汇总到办公室(信访办)。由办公室(信访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
(四)形成应急事项快速处置机制。工作小组在信访接待和舆情监控中如遇可能产生集访、非正常上访、扬言及其他极端事件或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情况,应立即报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开应急处置会议,研究处置方案。
(五)对或将造成支付违约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人群,根据中心整体资金情况、能力和当月可持续性,形成每日或每周的资金发放计划,精准解决特殊困难借款人和期限拖延较长的借款人。
(六)做好法律沟通工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应向中心法律顾问询问,或者积极与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市法制办、司法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法律援助,避免不良法律后果。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