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沪府办〔2015〕13号)中“将‘售后房’小区维修资金由三项归并为一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定于2016年10月12日18:00至10月16日24:00正式部署上线。期间,将暂停办理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业务,具体如下:
1、10月13日和10月14日建行上海市分行售后公房维修资金经办网点暂停办理售后公房维修资金各项业务。
2、上线期间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停止办理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业务。
为配合此次升级改造,请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于10月12日前,至建行经办网点办理现系统中已受理未提交的在途业务。由于新系统对现有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功能进行了优化和整合,届时请参看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发布的系统操作手册。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