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已于2019年5月20日裁定受理中国航油集团上海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航油石油”)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破产管理人,要求我中心申报与该公司有关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徐汇区管理部(地址:肇嘉浜路608号底楼 )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