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康浦码头装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破产清算组成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所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在2018年7月10日前到市公积金中心闵行区管理部(地址:都市路2988号2楼)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