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聂古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年3月26日指定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为上海聂古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在2018年8月9日前到市公积金中心青浦区管理部(地址:青浦区青龙路69号)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