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上海沁霖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该案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在公告发布30日之内前到市公积金中心宝山区管理部(地址:宝杨路1369号7楼 )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