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裁定受理上海忆钊服装辅料织造有限公司申请上海恋侬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恋侬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8829日指定德勤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恋侬公司破产管理人,并定于2018年10月10日9时在铁路运输法院(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555号)第十八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德勤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闵行区管理部(地址:都市路29882楼 )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德勤永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