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即日起,单位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提前申报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已完成2021年6月汇缴的单位可以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点击进入“税费综合申报”栏目,选择“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填写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完成缴存基数申报。待市公积金中心7月对外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后,系统将根据单位在“一网通办”平台填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计算相应的月缴存额,并完成2021年度基数调整。单位可以登录平台查询结果。
7月起,单位除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办理年度基数调整以外,仍然可以通过上海公积金网基数调整专栏、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等原有渠道办理,实时查询调整结果。
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单位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拨打12329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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