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合作,与本市首批14家具有较大规模的住房租赁企业共同签署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集中办理业务合作协议,这是继本市住房公积金在2015年推出无住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租赁费用、2016年推出通过手机短信续提公积金支付租赁费用后的又一项创新便民举措,也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积极参与上海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优化和方便职工办理租赁提取流程的实事工程之一。

    本市推出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集中办理业务,旨在进一步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精神,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大与本市规模化的、面向中低收入职工和新市民提供住房租赁服务的公租房公司、市场化住房租赁公司合作,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在办理职工申请租赁和交纳租赁费的同时,一站式受理公积金提取支付的申请,然后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办理无房信息核对和提取公积金划付职工账户的服务。这样既优化了在沪无自住住房职工办理流程,可足不出户在家门口办妥提取申请手续,解决最后一公里,促进各类青年人才在上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又确保租赁行为和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提升住房租赁提取公积金的管理秩序和诚信体系建设;也有利于住房租赁企业及时了解公积金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信息,支持住房租赁企业的资金回笼和健康发展;更是为下一步参与市住建委和市房管局的住房租赁市场综合信息平台,发挥好信息共享和服务共享等方面的协调力度奠定基础。

    下一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租赁企业将在市住建委和市房管局的指导下,根据协议明确的权利义务和业务流程,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共同为职工做好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取得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尽快向符合条件的其他本市住房租赁企业推开,扩大创新服务的成果,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更好地助力上海科创中心和人才高地建设,助力上海建设成有温度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提供住房公积金的优质服务。